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45种情形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正式实施,开创了我国法律保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的新时代!律师提示在《民法典》之前的担保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民法典》开始,法律开始依法侧重保护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涉“公平原则”的规定梳理、要点解读与参考案例
民法典基本原则不能直接适用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调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尽管《民法总则》没有改变《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但却改变了《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增加了关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隐藏行为的效力规定《民法总则》第146条区分了通谋虚伪中的虚伪表示和隐藏行为的效力。根据该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合同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房养老、经济帮扶、民法典新增居住权——为您指路设立居住权,当事人既可以订立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或者条款,也可以采取遗嘱的形式,对居住权基本事项进行明确:如居住权人、住宅位置、居住期限等。如高龄独居且无继承人的老张,已经丧失了工作能力,名下仅有一套房产。老张可以选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出让房屋所有权以换取可观经济收益的同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为自己保留该住宅的终生居住权,就可以“不动窝”地在有生之年继续居住在住宅内。
《民法典》对诚信原则的规定《民法典》对诚信原则的规定第一,确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包括:(1)行使民事权利应当以诚信为本,不滥用权利;(2)履行民事义务 应当恪守诚信,守信用,重承诺;(3)与他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 律关系,应当诚实守信,不欺诈、不作假,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第二,为解释法律和合同确定准则,并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 诚信原则被贯彻于民法的各个环节, 通行于民法的各个领域。在解释法律 和合同时,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在法律出现漏洞、规范不足或者空白时,法官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作出补充;在合同出现漏洞时, 也应当依据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民法典》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及案例评析公序良俗原则,也是民法针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活动确定的最高规则,是指以一般道德为核心,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行为时,应当尊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准则。这体现了民法要求民事主体对社会和道德予以起码的尊重,在非交易的民事行为和民事活动中,公序良俗是衡量利益冲突的一般标准。法官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填补法律漏洞,平衡利益冲突,确保公共利益,协调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
《民法典》的调整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 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一规定的主要含义是:(1)法律的调整对象就是特 定法律所调整的特定社会法律关系。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2)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原《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主体只有公民 (自然人)和法人,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增加了非法人组织,构建了我 国民事主体三元体系。
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预约合同的理解判断是否构成预约合同的标准,并非是合同内容是否齐备,而是双方有无于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表示,除特定情形外(容后述),若有将来订立本约的约定,则应认定为预约;若无则应认定为本约。原因在于:双方既然预定将来订立本约,那么在订立预约合同之时,当然也可以同时对本约合同的部分条款(甚至全部条款)进行预先磋商,并在将来订立本约合同时将之作为本约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此时,因双方订立本约尚未订立,故而不产生本约成立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解释与适用中的十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意味着围绕民法典编纂的诸多争议皆已尘埃落定,今后民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对《民法典》进行解释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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