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 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学习借鉴福建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临海临江、临河临湖、临山临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有效防范和处置人员溺水等涉险伤亡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置执行案件立案点的通告为更加便利人民群众申请执行立案,进一步提高执行立案工作质效,自2023年4月24日起,丰台法院设置专门的执行案件立案点。具体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届时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或申请执行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窗口申请立案。当事人直接前往执行立案点提交执行立案材料。
伪造证据被识破 法院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这次的证据和上次提交的那份几乎一致,却恰恰多了两行完全能印证黄某目的的内容。心细的章海涛觉得事有蹊跷,再次向黄某详细询问情况。“这证据到底是不是真的?你想想清楚,伪造证据,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在章海涛的旁敲侧击及释法明理下,心知事情即将败露的黄某,终于承认自己伪造了该份证明并出具了悔过书:“我错了,罚多少我都认。”
最高院发文9号、20号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的通知为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9号、20号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但该指导性案例的裁判以及参照该指导性案例作出的裁判仍然有效。
1月22日(周四)14:0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第29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首都宾馆与北京东罗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1月22日(周四)9: 3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第22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郭富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1月23日(周五)9:3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第23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春凤与思研(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赵赟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
1月23日(周五)10:10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第22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哥伦比亚运动休闲北美公司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王硕、张蕊其他一案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九时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第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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