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被识破 法院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贾俊辉 陈康,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因规避执行,一男子竟在法院耍起了“小聪明”,伪造证据,日前,如皋法院对该男子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
心有不甘 伪造证据
“法官,我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找到了这个证据,你看看,这下没问题了吧。”这是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第二次向法院提交证据。
对于李师傅申请强制执行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黄某十分不满:“这部分报酬和违约金说什么我都不会认可。”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同时,黄某随之提供了一份证据。认真审核后,承办法官章海涛向黄某释法明理,这份证据所载明的内容并不能达到黄某想要驳回李师傅执行申请的目的。心有不甘的黄某隔了几天又重新提交了一份证据。
露出原形 开出“罚单”
这次的证据和上次提交的那份几乎一致,却恰恰多了两行完全能印证黄某目的的内容。心细的章海涛觉得事有蹊跷,再次向黄某详细询问情况。“这证据到底是不是真的?你想想清楚,伪造证据,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在章海涛的旁敲侧击及释法明理下,心知事情即将败露的黄某,终于承认自己伪造了该份证明并出具了悔过书:“我错了,罚多少我都认。”
考虑到黄某真心悔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千元。对于欠付李师傅的款项,双方各让一步,该案顺利执结。
法律是庄严、神圣的,不容许亵渎和欺诈,也容不得谎言,伪造证据,把法律视为儿戏,这些行为严重背离诚信诉讼和公平原则,浪费了司法资源,妨碍了司法公正,挑战了司法权威,人民法院必将严惩不贷,让不诚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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