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遗嘱公证的流程及注意事项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老夫生前立下遗嘱房屋所有权给少妻为何法院认定无效一般来说,立遗嘱人所立的有效遗嘱中都会有明确指向的被继承人。但是,类似本案中的遗嘱,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或者在双方离婚又复婚的情况下,一方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但是指定继承人身份为妻子或丈夫,且写有一定的感情和道德义务(忠诚)义务,那么类似遗嘱因身份的指向和附加条件导致在效力方面产生一定的争议。
见证人未参与立遗嘱全过程,代书遗嘱无效选择见证人的时候尽量选择思维清晰、有一定文化素质、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很多老年人选择自己的老同事、老朋友作为见证人,然而这些人员年龄较大,有一些已经无法清晰表达,甚至先于立遗嘱人去世,因此并不适合作为见证人。
近亲属做代书人,代书遗嘱无效订立代书遗嘱时,见证人最好选择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无关的人,比如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一方面,这些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相对比较中立,而尽量不要选择朋友、亲属、邻居等。
立遗嘱人不签字,代书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立遗嘱人确实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下才能以按手印代替。而在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承担证明责任,因此不仅需要提交代书遗嘱,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存在不能书写的客观情况。
录音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遗嘱人的发音、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都会使录音遗嘱在使用时,导致录音遗嘱的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而引起争讼,影响遗嘱的执行。
被继承人日记能否认定为自书遗嘱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明确表示对遗产的处理,否则不能成立。在案王X2之父所留的日记不符合遗嘱的法律规定,故不能认定该日记属于遗嘱。
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承担的原则,鉴定不能情况下举证证明责任如何分配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在因无法提供足够的鉴定对比样本而导致遗嘱笔迹鉴定不能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鉴定对比样本而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情确定由该方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一份遗嘱被撤销时在先遗嘱效力被继承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有效遗嘱,最后一份遗嘱被撤销的,在先的前一份遗嘱发生效力,但当事人对是否恢复在先遗嘱效力以及恢复哪一份遗嘱效力另有表示的除外。
公证被撤销的公证遗嘱效力如何认定公证遗嘱因公证程序本身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公证被撤销的,公证遗嘱丧失法律效力。但对于公证处在制作公证遗嘱过程中留存保管的当事人自行制作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应结合《继承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遗嘱效力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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