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行为能力,是指继承人据以独立参加继承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资格。
继承行为能力的性质和功能与民事行为能力相当,也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三类。其中,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本人行使。
《民法通则》中有关公民的行为能力规定,如下: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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