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申请方结合自身诉求/答辩、案件事实、证据等因素确定。司法鉴定内容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不能概括性地提出某类司法鉴定申请(譬如申请鉴定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尽可能列明鉴定范围(譬如申请鉴定工程中3号楼和4号楼外墙部分的XX质量问题)。
申请鉴定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鉴定申请书、鉴定材料清单及原件。鉴定材料原件尽可能准备齐全后递交法院,便于法院高效组织双方进行质证。
鉴定机构怎么选?
双方能协商确定的,以双方商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准。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法院可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鉴定费用谁来付,付给谁?
鉴定费用是由申请人预交给鉴定机构的,无需支付给人民法院。费用数额以鉴定机构通知为准。鉴定费用必须依通知按时缴纳,否则可能导致鉴定程序无法启动,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一方主张自身工作繁忙,无法参加鉴定过程的,怎么办?
建议当事人参加鉴定过程。具体鉴定事宜(如参加时间、参加方式等)可与鉴定机构充分协商确定。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