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
申请执行人:xxx
被申请执行人: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以上被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经xxx人民法院审理作出xx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已经受理。以上被申请人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也未xxx,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xx条规定。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将以上被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