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 4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26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最终载体,是人民法院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性因素,具有极强的法定性和严肃性。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符合当前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很有参考价值。
您提出,裁判文书存在归纳诉求和答辩意见不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不准确、证据罗列流于形式、篇幅冗长等四个普遍性问题,名字、日期、金额等关键信息低级错误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实际审判工作中确实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裁判文书归纳当事人诉求和答辩意见不能完整准确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的裁判文书归纳的争议焦点偏离事实,有的裁判文书出现模糊概念,有的裁判文书简单堆积、机械套用材料,个别裁判文书还存在明显低级错误,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质量,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裁判文书及文书说理方面的改革。2013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运行,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增强司法透明度,利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推动裁判文书写作质量提升,迄今已经发布文书1.2亿篇。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确立了“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具体任务。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对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标准,优化裁判文书体例结构,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201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充分依托技术手段,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出具体要求。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的全面提升,迄今已开展三届评选工作。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提出了工作要求。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纷纷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性文件,将案件评查作为质效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发现并解决问题。
我们积极采纳您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继续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各级人民法院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二是加大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目前,我们正在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办法》,将从制度层面对案件评查的形式、内容、程序等问题进行细化规定。近期还计划组织开展高级人民法院间的交叉评查工作。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绩效奖金分配、法官等级晋升等紧密挂钩。三是继续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每一次点击都是一次社会监督,倒逼法官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一经发现存在低级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问责。四是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将启动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为全国法官裁判文书写作提供标杆样本,提升裁判文书写作水平。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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