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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受聘为广州市美术中学法律顾问

日期:2016-01-1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203次 [字体: ] 背景色:        

广州市美术中学,系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美术特色高中,美术教师大部分是省、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专业教学整体水平在广州市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广州市美术中学先后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广州市文明窗口单位”等称号,并被认定为“广州市民间文化传承基地”。广州市美术中学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考术科校考考点之一,曾连续四年被评为“广州普通高中毕业班工作一等奖”,学校培养了包括黄少华(北京首都书画院理事)、黄惟雄(全国百名优秀室内建筑师)、简仁山(中国书画研究院理事)等大批杰出艺术人才,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为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2016年1月13日下午,广州市美术中学举行了聘请法律顾问的签约仪式。

赖凯洪校长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智琪律师正式签约

赖凯洪校长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李智琪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聘请法律顾问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学的需要,对于加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及规章制度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完善学校法律纠纷预防与法律实践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希望学校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增强法律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法律顾问的工作。

李智琪律师代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感谢学校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她将携商事法律事务部同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为学校发展和师生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并将定期在学校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等。

出席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的与会人员合照

黄隆基书记代表党总支发表了讲话,指出聘请法律顾问是学校依法治校和推进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三严三实”、保障师生安全、调解学校相关的法律仲裁事务、普及提高师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载体。

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工会何穗璋主席、教务处王德强校长助理、黄芳副主任、总务处岑坚明主任、团委谭萌书记、档案员李斌和会计何艳桃等。

李智琪律师,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现任中国广州仲裁委仲裁员,中山大学客座法学教师,广州市第二中学校友会常务理事。曾荣获“2012年度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4-2015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盈科总部)十佳律师”。

图文引自 广州市美术中学《依法治校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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