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法律文库栏目汇集了各类损害赔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交通事故法律法规: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工伤事故法规及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医疗事故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还包括产品侵权、环境侵权等各类损害赔偿法。
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方案》(中政委〔2021〕45号)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人大常会字〔2021〕38号),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期限为三个月;有特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期限为一个月。审理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期限为五日。
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为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明确合议庭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修改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的通知,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涉案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可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户政窗口申请。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涉案公民的江西省居住证信息的,可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被查询人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户政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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