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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诉讼专栏简介

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内容包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民商诉讼纠纷。

  • 盈科律师当选新一届福州市律协常务理事、监事
    日期:2016-11-29 点击:350次

    盈科律师当选新一届福州市律协常务理事、监事此次盈科福州律师当选福州市律协新一届律协常务理事、监事,有利于发挥盈科律师事务所品牌化、专业化的优势,加强与同行业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共同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 中国能源环境中心到访盈科律师事务所洽谈合作
    日期:2016-11-28 点击:409次

    中国能源环境中心到访盈科律师事务所洽谈合作双方还在此次洽谈会中就能源环保领域中的论坛、专利、知识产权、产业基金、环保技术等方面的成果转化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会后,盈科北京市场部陪同林智钦秘书长一行人参观了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国贸大厦的26层及23层办公区,并向来访者介绍了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

  • 住建部曝光30家违法房产中介名单
    日期:2016-11-27 点击:301次

    住建部曝光30家违法房产中介名单1.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注:爱屋吉屋母公司)北京分公司2.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广州喜福来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4.深圳市家家顺房产交易有限公司5.天津市方圆经纪有限公司西青区大地十二城店

  • 盈科律所成为中学生“第二课堂”指导职业规划助力成长之路
    日期:2016-11-24 点击:323次

    盈科律所成为中学生“第二课堂”指导职业规划助力成长之路,位于国贸大厦三期的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多功能厅气氛热烈,来自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的四十多位师生与盈科律师相聚一堂,了解律师行业发展,探讨职业规划,开展了一场以“规划未来·成就梦想”为主题的课外实践活动。

  • 盈科南宁分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签订驻监法律援助工作站合作协议
    日期:2016-11-24 点击:561次

    盈科南宁分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签订驻监法律援助工作站合作协议法制教育是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盈科南宁分所将积极配合南宁监狱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地为罪犯提供定期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履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

  • 盈科律师入选青岛市律协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6-11-24 点击:418次

    盈科律师入选青岛市律协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本次盈科律师入选律协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将更有利于发挥盈科律师事务所品牌化、专业化的优势,加强与同行业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开拓思维,创新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盈科律师受邀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授课
    日期:2016-11-18 点击:308次

    盈科律师受邀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授课2016年11月16日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职务犯罪业务部主任赵春雨律师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邀请,为硕士研究生讲授“从律师视角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盈科律师受聘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
    日期:2016-11-18 点击:387次

    盈科律师受聘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王明芝律师还结合早期在法院工作时经历的一起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法庭上与律师发生冲突的事件,向同学们分析了法官、律师和当事人在诉讼关系中的立场以及法庭突发事件的应变办法。法学院学生毕业后从业选择可能是进入行政司法机关工作,或成为一名律师,亦或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成为潜在客户,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有处理好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 盈科佛山管委会换届,全所凝心聚力促发展
    日期:2016-11-18 点击:484次

    盈科佛山管委会换届,全所凝心聚力促发展会议开始,盈科佛山执行主任李景武律师对盈科佛山第一届管委会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并感谢全体委员的努力付出。他表示,过去一年,在程旭东主任的带领下,盈科佛山管委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促进律师和律所的稳定发展。

  • 我国针对消费领域垄断类企业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已撤诉
    日期:2016-11-13 点击:275次

    我国针对消费领域垄断类企业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已撤诉江苏省消协认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没有与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自行将格式条款约定逾期缴纳水费的情况按每日应缴水费数额的0.5%支付违约金,比例明显过高,远远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违反了《建设部关于对自来水水费滞纳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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