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收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在农村经济组织间的嫁娶、迁移等而丧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人并不限于一定具有土地承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只要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仍然享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土地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因土地流转取得的收益,属于合法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因读书就业迁出户籍,城镇户籍子女还能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上的原房屋一旦拆除或倒塌,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将不能继续使用,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处置,继承人亦丧失对宅基地相关权利的承继。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房屋的补偿,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子女户口在哪里,都有权继承;另一种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因宅基地不属于遗产部分,无法继承。
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可否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不能以当事人在继承时并非该村村民、系非农户口为由,否认当事人对案涉宅基地享有合法使用权。法院认定当事人合法取得案涉宅院,不属于外来人员购买宅基地的情形,并判决政府应当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并无不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议颇多。根据现行法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遗产的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的规定,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某些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而“继续承包”不能等同于继承。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非法定继承人的其他亲属能否继承遗产一种观点认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王某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无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应该归国家所有;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子女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本案中,讼争宅基地登记的土地使用者虽为舒某某,但该宗土地属于洞口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所有,依法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而舒某艳、舒某红、舒某玲、舒某洋出嫁后户籍已迁出该集体经济组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具有在该组分配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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