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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子女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实际生活水平,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日期:2020-09-26 点击:147次

    子女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实际生活水平,是否可以要求增加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原告于某的需要发生了明显变化,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即便此前父母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于某也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 在老人生前达成的“不赡养不继承”协议不应支持
    日期:2020-09-26 点击:141次

    在老人生前达成的“不赡养不继承”协议不应支持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子女间不能自行协议免除,更不能以不尽赡养义务来放弃继承。其次,在案件的处理中,不能以放弃继承协议的合法与否作为处理依据,实际上我国继承法中已明确规定,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法院在对买受人名下有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进行审查时,将买受人及其配偶一方作一并考虑并无不当
    日期:2020-09-02 点击:928次

    法院在对买受人名下有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进行审查时,将买受人及其配偶一方作一并考虑并无不当

  • 离婚协议中给予子女财产的约定能否撤销
    日期:2020-09-02 点击:95次

    离婚协议中给予子女财产的约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通常系关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内容的一揽子协议,其中将财产给予子女的约定性质上为利益第三人条款,而非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赠与合同关系,因此,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不得基于赠与合同关系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基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利他合同的法理,子女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

  • 丈夫不想离婚,拒绝出席庭审,法院会做出判决离婚吗
    日期:2020-08-25 点击:215次

    丈夫不想离婚,拒绝出席庭审,法院会做出判决离婚吗《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被告经传唤还拒不到庭的可以做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非有不能表达意志的情况,不然依旧应该出庭;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协议能否被前夫的债权人撤销
    日期:2020-08-25 点击:321次

    离婚协议能否被前夫的债权人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 同居十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可以要回彩礼吗
    日期:2020-08-25 点击:190次

    同居十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可以要回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该项法律规定系针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性规定,是否返还彩礼、返还多少彩礼应当结合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子女生育情况、给付彩礼的数额、财产的使用情况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认定。

  • 离婚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和分配属于赠与吗
    日期:2020-08-25 点击:293次

    离婚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和分配属于赠与吗赠与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房产常常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亲密亲属之间。但是在夫妻关系中,若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因法律上夫妻双方原本都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所以,离婚只是对共有房产的一种分割和分配,不属于赠与。

  • 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嫁给债权人,双方债务是否就一笔勾销了
    日期:2020-08-25 点击:209次

    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嫁给债权人,双方债务是否就一笔勾销了婚前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会因结婚而消灭主审法官表示,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结婚需要双方有携手共度余生的真实情感。本案中,刘某用婚姻作为免除债务、代偿欠款的手段,有违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亦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 同性女子同居生活, 单方购买的房屋分手后如何分配
    日期:2020-08-25 点击:232次

    同性女子同居生活, 单方购买的房屋分手后如何分配因郭小雨、张美丽同性恋者的特殊身份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建立婚姻关系的要求,故双方未能进行婚姻登记而是以同居方式共同生活在一起,该同居关系是否应当受相应法律的保护,应当分析郭小雨、张美丽之间建立的同居关系是否有违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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