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当事人继承顺序之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儿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酌情分得遗产权的人能否从无人继承的遗产中分得适当的遗产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又没有受遗赠人承受的遗产。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又叫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归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项继承制度。在转继承中,实际接受遗产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继承法意见》第52条明文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的条件须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这是转继承适用的时间案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不发生转继承;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死亡的,继承人已经取得遗产,也不发生转继承的问题。
转继承的效力在适用转继承时,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成为被转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转继承人继承这部分遗产,转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则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指定由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在适用法定继承时,哪些人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我国《继承法》是根据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所产生的亲属关系来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的。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订立了遗嘱,但遗嘱是无效的,这时不能根据遗嘱处分遗产。遗嘱无效包括遗嘱全部无效和遗嘱部分无效,但对于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而不适用遗嘱继承。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3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除非承包地为林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系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情况下,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得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得继承权。
继承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表示后能否撤销接受和放弃继承后,不得撤销。我国法律对继承人接受或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撤销并无明文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认为已经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不得撤销。因为在实践中,如果允许继承人撤销自己的表示,那么极易引起纠纷从而影响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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