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继承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表示时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吗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不能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所谓附条件的接受与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同时附带相应的条件或者期限。这样做也可能出现损害其他继承人或者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因此,继承人任何附条件或附期限接受继承的,均应视为拒绝接受继承;继承人任何附条件或附期限放弃继承的,均视为没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放弃继承。
继承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效力范围继承人在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表示时,其效力应包含继承份额的全部。即继承人只能就其应继承的份额的全部接受或者放弃,而不能部分接受或者部分放弃。此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继承人利用接受一部分或者放弃一部分的机会来损害其他继承人或者债权人的利益
继承人如何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不能亲自作出接受继承的表示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表示;如果继承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作出。
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放弃继承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只要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以放弃继承的方式,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继承人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由此可见,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继承人在此期间没有作出放弃的表示,那么就视为接受继承;或虽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曾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重新表示放弃继承的,均应当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权如何理解所谓放弃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口头、书面等方式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所享有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这并不是说继承人可以随便放弃继承权而不受到制约,当继承人为逃避依法应履行的义务而放弃继承权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继承遗产后,还能参加法定继承吗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和遗嘱在先原则,在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不能执行,被 的遗嘱又全部无效时,就适用法定 。除此之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也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配偶、了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谁先开始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两个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以及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遗产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进行分割,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利,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是丧失继承权后,才能够在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中进行财产分割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儿子、女儿的法定继承权一样吗我国《继承法》第二章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6)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7)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以及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什么是法定继承、什么情况下开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所谓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等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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