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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今日一审宣判 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获刑12年零1个月

日期:2012-05-1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 阅读:140次 [字体: ] 背景色:        

人民网合肥5月10日电(记者 钱伟)合肥少女周岩拒绝求爱被毁容一案今天下午3点在合肥市包河区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周岩下午未出席宣判。周岩的代理律师透露,对于此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内容,已于5月4日被迫撤诉,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李智贤与当事人协商后,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今天下午主要为刑事部分宣判。

在此之前,该案已于4月23日在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9个小时,周陶两家争辩激烈,但最后各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陶汝坤,建议量刑10到12年。据李智贤介绍,庭审结束后法院庭后主持民事赔偿调解,周家提出一次性赔偿200万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费用。但经法院调解,陶家答应最多赔偿120万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终结。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的一家整形医院专门组建了医疗专家小组,将为周岩进行手术以及后续的整容整形等一系列康复性治疗。据之前受害人提供的伤情补充鉴定和伤残鉴定表明,周岩颈部和双手的伤情构成重伤,全身的烧伤构成五级伤残。院方表示,目前治疗仍有一定难度,恢复皮肤功能和皮肤外形,还需制定周密的计划。周岩的母亲李聪也介绍,周岩已于月前进行了背部扩张器手术,但还将面临长期的治疗过程。据了解,截至4月底,在无数好心人的帮助下,周岩已经收到各类捐款逾83万元。

“具体的手术次数可能要根据她的瘢痕情况来决定。整形医生可以帮助她尽量恢复五官的功能及形态,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可以说只能无限接近正常而无法完全彻底恢复原状。”整形专家郑永生说。

案件回放: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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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建议轻判少女毁容案被告 称其尚未成年

2012年04月25日

昨日,“周岩被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是以被告人陶汝坤“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在10年至12年,并认为陶汝坤属于未成年人,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昨天,周岩在家人和医护人员陪同下,出现在了包河区法院门口。她是前天晚上从北京乘火车赶往合肥专门参加庭审的,清晨一下火车,就直接来到法院。目前其伤情并不稳定,说话也不方便,她的主治医师并不建议她来合肥。

开庭时间一直持续到昨天下午5时40分。事后,周岩的律师李智贤接受了法晚记者的专访,她表示,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争议都很大。

刑事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10到12年

据介绍,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陶的辩护人认为是故意轻伤、过失重伤。在此问题上,原告一方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陶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李智贤说:“这是对整个犯罪行为定性的问题。还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如当时陶带的打火机和油量的问题,大家争议也很大,原告方认为造成如此严重的烧伤后果,当时床头桌子上,到处都着火,肯定不是对方所称的只有‘100毫升’。”

“另外,他(陶汝坤)当时到底参没参与对周岩的救治、事后有没有逃跑等行为都没有调查清楚。”李智贤说。

据了解,就当时带的油量问题,陶汝坤在法庭上坚称只有100毫升,而他的父亲认为按照家里所剩的油量可能只有70毫升。

李智贤介绍,公诉机关认定陶汝坤是提前有预谋的,属于故意犯罪,并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10到12年,并且认为陶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我们对此是不认同的。”

民事

索赔110多万不包括后续治疗费

在民事赔偿方面,控辩双方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据李智贤介绍,被告陶汝坤一方及辩护律师对周岩去北京治疗有异议。

李智贤说:“他们认为在安徽就可以治疗,这样一来,周岩看病的所有票据他们都认为在证据上有问题,认为缺少法律依据。另外,他们认为我们的伤残鉴定是单方面委托的,不是共同指定法院来委托的,对于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有异议。”

有关周家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网上一度也传得沸沸扬扬,就此问题,李智贤表示,具体的数额现在还没有确定,“因为对于周岩的后期治疗费用,法庭还没有做出鉴定”。

李智贤说,全部的数额还没有确定,因为还涉及后续治疗费用问题。

“我们已经就后续治疗费用,申请了法院鉴定,法院还没有结论。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费用是39.63万多,我们还提出了27万的伤残补偿金及50万的精神抚慰金,这样加起来的话就是差不多110多万,这里面肯定是不包括后期治疗费。”李智贤告诉记者。

据了解,公诉机关目前没有对原告方提出的民事索赔发表意见。

对话

周陶二人法庭上未直接对话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你怎么看待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李智贤(以下简称“李”):目前,首先还有一些没有查实的东西,打火机来源及汽油量。我们对公安机关的伤残等级鉴定也有异议,已要求法院进行重新鉴定。

当地鉴定的是两个5级一个8级,而在北京做的鉴定是两个8级,一个9级,这些因素尤其是伤残鉴定等级,都是会影响量刑的。

对于本案的审级也存在异议,我们认为应该在合肥市中院审理,而不应该是包河区法院审理。

因为在区一级法院审理,它的量刑是毫无悬念地在15年以下,最高15年。而根据今天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10到12年,而且还要求从轻,那肯定是低于12年。

FW:周岩昨天状况怎么样?

李:她的状况很不稳定,见到陶时的情绪非常激动,由于她说话还不是很方便,当时就是抑制不住地哭,不停地流眼泪。后来我们担心会有危险,就让她出来休息了一会儿。后来又进去,大概呆了四五十分钟就出来了。其实她的主治医师并没有准许她进法庭。

FW:陶汝坤有没有和周岩直接对话?他有对周岩说什么吗?

李:没有。

新闻在线

拒绝求爱美少女被毁容

2012年2月24日,一条《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烧伤毁容,请广大网友救救我的孩子》的微博广泛传播,瞬间就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在短短时间转发就高达上万。

据当事人周岩的母亲李女士介绍,2011年9月17日下午6点左右,与自己女儿周岩同在一所中学读书的学生陶汝坤因求爱不成,携带打火机、油来到周家,趁周岩不备,拿出准备好的油浇到受害人头上并点燃焚烧。

周岩被焚烧后经家属送到安医大附院重症病房经7天7夜的抢救治疗才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势已极为严重,其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深度达二度、三度,整个人面目全非。

从事件被曝光到现在,周岩得到各界好心人的帮助。截至目前,银行账户、上门捐助加上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共计80余万元。

此前,有消息爆出周岩与陶汝坤系恋爱关系。周岩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根本没有谈恋爱,他(陶汝坤)一直在纠缠我,我躲都躲不掉。”

“我休学在家期间,他还频繁骚扰我。他性格非常坏,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只要我一顶嘴,他就扇我耳光,把我身上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我后来真是怕他了,就有意躲着他。”周岩说。文/记者 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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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少女毁容案”一审开庭,法院将择期宣判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姝、通讯员孙志凯报道:23 日9 时, 备受关注的“安徽少女毁容案”在安徽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开庭审理,由于当事人均是未成年人, 此案没有公开审理。

23 日8 时许,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门口,头缠绷带、坐在轮椅上的周岩在家人和医护人员陪同下抵达。周岩是22 日晚从北京乘火车赶回合肥的。据周岩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 经过一夜乘车,周岩伤情并不稳定,又加上当日气温较高,他们很担心周岩受感染。为此她特向法院申请让医护人员进入法庭,避免庭审出现意外。

据李智贤透露, 检察机关公诉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并附带民事赔偿,但具体赔偿数额并未确定。据透露,整个庭审过程中,周岩因身体不适,曾数次被推至庭外。

据李智贤介绍,4 月16 日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周岩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同时提交对周岩后续治疗费、护理期等鉴定申请,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但目前鉴定结果仍未出来。已有的伤情补充鉴定和伤残鉴定表明, 周岩颈部和双手的伤情构成重伤,全身的烧伤构成五级伤残。

据周岩小姨李云介绍, 周岩家人之前向法院提交了申请, 希望此案能公开审理。但是由于本案当事人均是未成年人, 法院并没有采纳。李云表示, 由于周岩4 月10 日刚刚做完手术,还未拆线,其家人曾对案件提出了延期审理,法院也没有采纳。

为周岩做整容手术的主刀医师陈继革在博客上表示, 他极力反对周岩回家出庭,“从事整形外科的医生都清楚, 皮肤软组织扩张器置入手术后要倍加注意保护, 因为从扩张器置入手术到二期扩张器取出通常要3 个月时间, 在这漫长的3 个月时间里任何小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扩张前功尽弃,对本来就供皮区不多的烧伤患者来说,那样可能又毁掉了一个供皮区, 更是雪上加霜! ”

下午6 时许,一审终于结束。周岩另一位代理律师告诉记者, 当日庭审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各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择期宣判。他认为,此案不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外,嫌疑人陶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应判无期徒刑。

据悉, 被告人陶某某在法官的询问下当庭向受害人周岩道歉, 但是周家人认为陶某某的道歉很牵强, 表示不接受,“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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