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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被列为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

日期:2021-03-01 来源:北京律师网 作者:- 阅读:194次 [字体: ] 背景色: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我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在遗产处置方面的多维度法律服务需求,秉承“服务、合作、创新、示范”的理念,针对《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遗嘱执行人及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重大变革,拟示范开展“公证+律师+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多元化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以公证的规范监督为律师执业增信,建立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模式。

此次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探索目的,不在于合作律所及社会机构规模、数量的多少,系着眼与法律共同体内同仁,协力促进一种法律行为、制度模式的建立与实践。

我处自今年1月开始面向社会诚挚邀请专业机构,征集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经过近一个月的信息征集,本处遗产管理人(机构)项目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收到多家律师事务所的来电来函咨询及申报材料。

通过自主申报、材料审查程序,结合我处工作实际,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期限2021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正式推出,具体名录如下:

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

(期限2021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

(排名不分先后)

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3

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6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

暂时未入选的律师事务所,仍然可以与我处开展法律业务的全方位合作,包括并不限于家事、商事、证据保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各项公证业务。我处将于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期限届满后,再次开展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征集事宜,届时将诚邀广大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参与支持。

我处全面推进“律师+公证+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多元化法律服务模式,以公证为律所赋能增信,以律所及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公证延伸服务,以期更好的实现立遗嘱人的意愿,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北京市正阳公证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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