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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刑事法律问答100问

日期:2020-03-26 来源:- 作者:北京律师协会 阅读:32次 [字体: ] 背景色: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刑事法律问答100问

前 言

新型冠状病毒突如其来、迅速蔓延,传播速度远超2003年的SARS病毒。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也深刻考验着医者操守、干部水平、商家良知与民众素养。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在民事救济与行政处罚不能全面评价行为的不法程度时,行为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犯罪是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罚是剥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刑事法律问答100问》旨在提示相关行为的刑事风险,而不予评判是否确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敬畏法律、约束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野生动物保护类

问题1 作为《刑法》保护对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哪些种类?

问题2 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的哪些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问题3 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是否影响问题2中犯罪行为的认定?

问题4 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 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 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 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网络上销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10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对在公共场所公开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及时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否涉嫌犯罪?

第二章 公民行为规范类

问题11 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之机,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反华势力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2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故意往小区电梯按键上吐口水,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3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擅自离开隔离区进入菜市场,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4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后,在隔离期内擅自回家,虽戴口罩和手套乘坐火车,仍造成多名人员感染,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5 因怀疑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为发泄不满情绪,偷偷扎破刚刚进站的双层巴士轮胎,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6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撕扯医护人员的防护装备,导致医护人员感染的,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7 因怀疑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借社区医生到家中问诊之机,连续三天锁门不让医生离开,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8 邻居因从武汉回来在家中隔离,为避免邻居出门传染,将其家门用木板钉住,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因对救治效果不满,当众用有损人格的语言辱骂医务人员,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0 捏造同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留下后遗症的事实并在网上散布,造成同事母亲精神失常,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1 在互联网上捏造他人顶风食用野生动物的事实,引起数以万计的网友围观、谩骂,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22 医院工作人员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信息卖给他人牟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3 因怀疑患有健忘症不能独立生活的父亲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而心生厌弃,将父亲带到医院大门口放下,便不再过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4 对超市收银员称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如果不给钱,就摘下口罩传染给他,致使收银员当场交出柜台钱款,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5 以为疫情防控期间戴口罩不会暴露面部特征,在商场将商品塞入衣内带出,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6 假借为重点疫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募集慈善款并占为己有,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7 虚构已成功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需投入临床试验,骗取热心人士资金支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8 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多人到药店哄抢酒精、口罩等物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29 以自己有湖北接触史为由电话威胁邻居,如果不给其转账5万元,就蹲在邻居家门口传染给他们,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0 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辱骂打麻将的一家四口,并推倒麻将桌撞碎旁边价值3万元的花瓶,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1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员工因反对加班,故意毁坏生产设备导致停工,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2 执行疫情防控检查任务的社区工作人员挨户查体温,业主拒不配合,将检查人员推倒在地,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3 假冒卫健委领导,宣称能在三甲医院安排床位,收取他人10万元好处费,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4 通过PS技术,伪造多份盖有小区物业公司公章的车辆出入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5 利用黑客软件侵入科技部尖端技术系统,试图窥探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究情况,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抢救无效过世,其亲友聚众在医院门口摆花圈、设灵堂,致使医院无法正常出入,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7 编造虚假的疫情蔓延信息,在网络平台和自媒体上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8 疫情防控期间,纠集他人利用互联网恶意辱骂湖北人,造成恶劣影响,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39 疫情防控期间,到药店强拿药品、口罩,毁坏药店财物泄愤,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0 疫情防控期间,在网络上散布交通管制的不实信息,煽动网友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1 出于取乐目的,向防疫指挥部谎报多个社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致使各个社区启动应急响应,造成大量居民恐慌,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2 外地返程人员未按规定登记报备与隔离,随意出入小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3 从事传染病毒种实验研究的人员,将未经处理的病毒样本随意丢弃,造成多人受感染,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通过吃退烧药隐瞒连续多天低烧事实,未如实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试图逃避机场检疫,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5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用偏方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诊治,导致贻误病情,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6 谎称吸食麻古可以预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欺骗合租的室友吸食,是否涉嫌犯罪?

第三章 企业经营类

问题47 疫情防控期间,市面上84消毒液脱销,商家将84消毒液兑水稀释后再重新包装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8 网传双黄连口服液有抗新型冠状病毒效果,药店将藿香正气水包装成双黄连口服液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49 疫情防控期间,药厂将过期尚未变质的双黄连口服液,更改生产批号、重新贴标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0 餐饮企业售卖给抢建医院工人的盒饭,因含过量添加剂造成60人食物中毒,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1 网传饮用高度酒能抵抗新型冠状病毒,酒厂用工业酒精勾兑成散装白酒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2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防护服,并销往各地医院,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3 网传新型冠状病毒在温度达56℃时就会死亡,企业擅自调高吹风机温度设置,并炒作促销,致使使用者被烫伤,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4 疫情防控期间,民营口罩生产企业负责人将“不给好处不发货”作为潜规则,致使多个采购商被迫给其10余万元好处费,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5 疫情防控期间,公立医院分管采购的副院长让下属到其胞兄经营的药厂高价采购药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6 企业已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三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向红十字会捐赠100万元,却在纳税申报时变造捐赠凭证,列支捐赠200万元,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7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节约成本,找人虚开票面金额5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8 疫情防控期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他单位开具数百万元购买防护用品的普通发票,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59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促进销售,将其生产的同样性能的口罩贴上3M标志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0 A药企和B药企共同参加疫情防控会议,休息期间A药企员工偷偷复制了B药企电脑里关于药品研发的核心资料,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1 某企业员工在网络上散布竞争对手生产假护目镜的不实信息,造成对方企业停产排查,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2 某药店橱窗张贴宣传海报,把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宣传成“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丸”,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3 企业老板谎称能大量生产疫情所需防护服,与医院签订合同,收取60万元货款后携款潜逃,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4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快手、抖音等短视频高价销售保健酒,要求购买者缴纳入门费、拉人头,会员迅速达到千人以上,骗取了大量财物,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5 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将口罩、酒精等紧俏商品的零售价上调10倍对外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6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强行将采购的防护用品高价卖给员工,不买就辞退,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7 进口疫情防护所需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未报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就擅自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8 企业老板为了赶制防疫物资,以不加班就不发工资和扣留身份证相威胁,要求员工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69 私立医院的会计,采取应入账而不入账的方式,将收到的防疫捐款100万元据为己有,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0 运输部经理将捐赠的口罩、消毒液、防护镜等物品截留转卖,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1 民间慈善基金会出纳,挪用防疫捐款借贷给他人,并收取利息归个人所有,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2 微博、贴吧等平台有人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大量转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但平台管理者置之不理,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3 邮政快递分拣员担心快递沾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消极怠工,致使重要邮件严重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4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预留更多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5 企业未按照防控措施要求,对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引起病毒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6培训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开展大规模线下培训,导致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第四章 社会管理规范类

问题77 为防止外来人员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村干部组织村民故意破坏桥梁,致使汽车翻车、人员受伤,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8 负责生产防疫物资的国有公司库管部经理,夜班时间玩直播不看监控,以致仓库被盗未能发现,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79 负责运输防疫物资的国有企业领导,担心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称病撒手不管,致使防疫物资延误送达,造成严重后果,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0 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以检查为名,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1 社区工作人员经过许可入户检查,见男主人眼神闪烁,怀疑有鬼,便强行搜查了住宅,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2 疫情防控期间,镇政府擅自挪用防疫专项资金改造单位食堂,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3 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以“小狗未戴口罩,有重大隐患”为由,将名贵犬棒打致死,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4 因对公安机关拘留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亲属不满,纠集众人在市政府门前主干道上设置路障,声称不放人就不走,经交警规劝仍不改正,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5 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用药错误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病人死亡,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6 私立医院违规向荒地倾倒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废物,造成病毒传播的,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7 红十字会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虚构收支明细的方式,侵吞防疫捐款50万元,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8 市政府工作人员挪用中央调拨的防疫专项资金用于短线炒股,一周后归还,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89 应急管理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批准复工的权力,向企业索要财物的,涉嫌何种犯罪?

问题90 公立医院院长收受他人5万元好处费,提前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检查,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1 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违规指挥,将医用物资超额发放给妻子任职的社区医院,导致传染病医院物资不足影响救治,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2 负责外来人员情况统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经常回家休息,监督不当造成辖区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3 负责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时,因未做考察导致货款全部被骗,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4 环保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6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未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做好隔离,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7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隐瞒、缓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8 疫情防控期间,从事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2万元红包,帮商家伪造检疫合格证,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99 从事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做检疫造成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动物流入市场,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100 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不法商贩大量销售伪劣防疫物资,却不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涉嫌犯罪?

第一章野生动物保护类

问题1 作为《刑法》保护对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哪些种类?

答:根据《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属于《刑法》保护范围内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问题2 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的哪些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答: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金额按照主管部门核定价值计算,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

问题3 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是否影响问题2中犯罪行为的认定?

答:不以牟利目的为认定条件。无论行为人系为出卖牟利,还是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抑或出于寻求刺激和取乐目的实施上述行为,都涉嫌犯罪。

问题4 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答:因接受赠与而食用不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九)项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问题5 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狩猎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问题6 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答:因接受赠与而食用不构成犯罪。但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问题7 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8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网络上销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否涉嫌犯罪?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进行网络销售、加工食品出售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9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是否构成犯罪?

答: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核定金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问题10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对在公共场所公开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及时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章 公民行为规范类

 

问题11 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之机,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反华势力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问题12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故意往小区电梯按键上吐口水,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13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擅自离开隔离区进入菜市场,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14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后,在隔离期内擅自回家,虽戴口罩和手套乘坐火车,仍造成多名人员感染,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15 因怀疑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为发泄不满情绪,偷偷扎破刚刚进站的双层巴士轮胎,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16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撕扯医护人员的防护装备,导致医护人员感染的,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17 因怀疑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借社区医生到家中问诊之机,连续三天锁门不让医生离开,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18 邻居因从武汉回来在家中隔离,为避免邻居出门传染,将其家门用木板钉住,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因对救治效果不满,当众用有损人格的语言辱骂医务人员,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侮辱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医务人员,以侮辱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问题20 捏造同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留下后遗症的事实并在网上散布,造成同事母亲精神失常,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诽谤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问题21 在互联网上捏造他人顶风食用野生动物的事实,引起数以万计的网友围观、谩骂,是否构成犯罪?

答:涉嫌诽谤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问题22 医院工作人员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信息卖给他人牟利,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出售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发布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问题23 因怀疑患有健忘症不能独立生活的父亲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而心生厌弃,将父亲带到医院大门口放下,便不再过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遗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题24 对超市收银员称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如果不给钱,就摘下口罩传染给他,致使收银员当场交出柜台钱款,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问题25 以为疫情防控期间戴口罩不会暴露面部特征,在商场将商品塞入衣内带出,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26 假借为重点疫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募集慈善款并占为己有,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27 虚构已成功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需投入临床试验,骗取热心人士资金支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诈骗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28 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多人到药店哄抢酒精、口罩等物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聚众哄抢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29 以自己有湖北接触史为由电话威胁邻居,如果不给其转账5万元,就蹲在邻居家门口传染给他们,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30 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辱骂打麻将的一家四口,并推倒麻将桌撞碎旁边价值3万元的花瓶,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31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员工因反对加班,故意毁坏生产设备导致停工,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32 执行疫情防控检查任务的社区工作人员挨户查体温,业主拒不配合,将检查人员推倒在地,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事疫情防控有关公务的人员采取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问题33 假冒卫健委领导,宣称能在三甲医院安排床位,收取他人10万元好处费,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问题34 通过PS技术,伪造多份盖有小区物业公司公章的车辆出入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问题35 利用黑客软件侵入科技部尖端技术系统,试图窥探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究情况,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3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抢救无效过世,其亲友聚众在医院门口摆花圈、设灵堂,致使医院无法正常出入,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问题37 编造虚假的疫情蔓延信息,在网络平台和自媒体上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项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38 疫情防控期间,纠集他人利用互联网恶意辱骂湖北人,造成恶劣影响,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问题39 疫情防控期间,到药店强拿药品、口罩,毁坏药店财物泄愤,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问题40 疫情防控期间,在网络上散布交通管制的不实信息,煽动网友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项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问题41 出于取乐目的,向防疫指挥部谎报多个社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致使各个社区启动应急响应,造成大量居民恐慌,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问题42 外地返程人员未按规定登记报备与隔离,随意出入小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43 从事传染病毒种实验研究的人员,将未经处理的病毒样本随意丢弃,造成多人受感染,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4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通过吃退烧药隐瞒连续多天低烧事实,未如实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试图逃避机场检疫,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45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用偏方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诊治,导致贻误病情,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行医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46 谎称吸食麻古可以预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欺骗合租的室友吸食,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章 企业经营类

 

问题47 疫情防控期间,市面上84消毒液脱销,商家将84消毒液兑水稀释后再重新包装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视销售金额,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48 网传双黄连口服液有抗新型冠状病毒效果,药店将藿香正气水包装成双黄连口服液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形。

问题49 疫情防控期间,药厂将过期尚未变质的双黄连口服液,更改生产批号、重新贴标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劣药包括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等情形。

问题50 餐饮企业售卖给抢建医院工人的盒饭,因含过量添加剂造成60人食物中毒,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 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问题51 网传饮用高度酒能抵抗新型冠状病毒,酒厂用工业酒精勾兑成散装白酒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52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防护服,并销往各地医院,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53 网传新型冠状病毒在温度达56℃时就会死亡,企业擅自调高吹风机温度设置,并炒作促销,致使使用者被烫伤,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问题54 疫情防控期间,民营口罩生产企业负责人将“不给好处不发货”作为潜规则,致使多个采购商被迫给其10余万元好处费,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55 疫情防控期间,公立医院分管采购的副院长让下属到其胞兄经营的药厂高价采购药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问题56 企业已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三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向红十字会捐赠100万元,却在纳税申报时变造捐赠凭证,列支捐赠200万元,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问题57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节约成本,找人虚开票面金额5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问题58 疫情防控期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他单位开具数百万元购买防护用品的普通发票,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虚开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以及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问题59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促进销售,将其生产的同样性能的口罩贴上3M标志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60 A药企和B药企共同参加疫情防控会议,休息期间A药企员工偷偷复制了B药企电脑里关于药品研发的核心资料,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问题61 某企业员工在网络上散布竞争对手生产假护目镜的不实信息,造成对方企业停产排查,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根据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题62 某药店橱窗张贴宣传海报,把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宣传成“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丸”,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虚假广告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第(五)项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题63 企业老板谎称能大量生产疫情所需防护服,与医院签订合同,收取60万元货款后携款潜逃,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及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64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快手、抖音等短视频高价销售保健酒,要求购买者缴纳入门费、拉人头,会员迅速达到千人以上,骗取了大量财物,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65 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将口罩、酒精等紧俏商品的零售价上调10倍对外出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66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强行将采购的防护用品高价卖给员工,不买就辞退,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强迫交易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67 进口疫情防护所需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未报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就擅自销售,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逃避商检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题68 企业老板为了赶制防疫物资,以不加班就不发工资和扣留身份证相威胁,要求员工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强迫劳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强迫他人劳动包括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

问题69 私立医院的会计,采取应入账而不入账的方式,将收到的防疫捐款100万元据为己有,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问题70 运输部经理将捐赠的口罩、消毒液、防护镜等物品截留转卖,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问题71 民间慈善基金会出纳,挪用防疫捐款借贷给他人,并收取利息归个人所有,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72 微博、贴吧等平台有人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大量转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但平台管理者置之不理,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问题73 邮政快递分拣员担心快递沾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消极怠工,致使重要邮件严重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74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预留更多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问题75 企业未按照防控措施要求,对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引起病毒传播,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在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期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或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问题76培训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开展大规模线下培训,导致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择一重罪处。

 

 

第四章 社会管理规范类

 

问题77 为防止外来人员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村干部组织村民故意破坏桥梁,致使汽车翻车、人员受伤,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78 负责生产防疫物资的国有公司库管部经理,夜班时间玩直播不看监控,以致仓库被盗未能发现,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问题79 负责运输防疫物资的国有企业领导,担心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称病撒手不管,致使防疫物资延误送达,造成严重后果,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问题80 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以检查为名,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且无法律依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问题81 社区工作人员经过许可入户检查,见男主人眼神闪烁,怀疑有鬼,便强行搜查了住宅,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非法搜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搜查是办案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罪犯,依法对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和检查的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问题82 疫情防控期间,镇政府擅自挪用防疫专项资金改造单位食堂,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83 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以“小狗未戴口罩,有重大隐患”为由,将名贵犬棒打致死,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84 因对公安机关拘留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亲属不满,纠集众人在市政府门前主干道上设置路障,声称不放人就不走,经交警规劝仍不改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题85 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用药错误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病人死亡,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86 私立医院违规向荒地倾倒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废物,造成病毒传播的,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87 红十字会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虚构收支明细的方式,侵吞防疫捐款50万元,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以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至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问题88 市政府工作人员挪用中央调拨的防疫专项资金用于短线炒股,一周后归还,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问题89 应急管理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批准复工的权力,向企业索要财物的,涉嫌何种犯罪?

答:涉嫌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量刑参照贪污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问题90 公立医院院长收受他人5万元好处费,提前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检查,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量刑参照贪污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问题91 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违规指挥,将医用物资超额发放给妻子任职的社区医院,导致传染病医院物资不足影响救治,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滥用职权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92 负责外来人员情况统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经常回家休息,监督不当造成辖区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玩忽职守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93 负责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时,因未做考察导致货款全部被骗,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94 环保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9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问题96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未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做好隔离,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加重的,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97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隐瞒、缓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98 疫情防控期间,从事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2万元红包,帮商家伪造检疫合格证,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99 从事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做检疫造成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动物流入市场,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100 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不法商贩大量销售伪劣防疫物资,却不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涉嫌犯罪?

答: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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