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够偿还他生前债务时怎么办?
案例:不久前,我继承了已病故的父亲的遗产,总价值4000多元。但继承后发现,父亲生前在开办个体工商户时你银行贷款5000元未返还。而父亲全部遗产仅有4000元,尚不够还贷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评析: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精神,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偿还死者生前的个人债务。这是因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享受了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但继承人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仅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不承担责任。据此,你父亲的全部遗产只有4000元,而他欠银行的债务就有5000元,是否还有别的债务也未可知,但不论他有多少债务,你也只负有偿还4000元债务的义务。当然,你如果自愿替父亲偿还全部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借债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要债?
案例:宋某借给秦某5000元钱,并有借据,在借款期限即将满时,秦因心脏病突然死亡。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秦某遗产不足抵偿债务时,应以遗产的数额为限,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假如秦某没有遗产,其他人没有还债义务,秦某的债就只能从秦某的遗产中偿还。如果秦某的遗产继承人既想继承遗产又不想还债,宋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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