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最新公告栏目内容涉及三大损害赔偿领域,即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 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害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物业管理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最新法律法规、判决书、新闻热点等。
当“九民会议纪要”遇到“民法典”,60个交叉点一定要看清楚,在双务合同中,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主张合同无效的,或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而被告主张合同有效的,都要防止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仅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而应向原告释明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向被告释明提出同时履行抗辩,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民法典》无效合同的44个处理规则要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的法律后果,未规定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合同不成立时也可能发生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此时应当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因此,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文所述要点皆可用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价格政策。按3月1日-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民法典》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方法+举证+调整原则损失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以下称“损失范围”)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新理念与新实践法谚云:“有损害必有救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侵权责任制度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该编在总结原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吸收了相关司法解释的有益做法,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相应补充和完善。
“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第三条评析——以“可以适用”为中心法无溯及力为原则,有溯及力为例外。法律实施前发生的案件,当时无规定而生效法律中有规定的,法律可以溯及适用于实施前的案件。这是法律有溯及力的一种例外情况,被称为空白追溯或补缺例外。
北京市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要部署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北京市“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巾帼在行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之际,北京市妇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2022年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和修改条文解读婚姻法、收养法实施以来,对于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婚姻观念、家庭关系的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民法典“风险自担”原则的法律适用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中的99个细节知识1.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2.之所以说“编纂”民法典,而不是“制定”民法典,是因为民法典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在民事单行法中制定好了,民法典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最终“诸法汇一典,一典废九法”。3.《民法典》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在之前的《民法通则》,由于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财产关系是放在人身关系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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