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提起龚如心,人们想到的不仅仅是“亚洲第一女首富”的头衔和酷似漫画人物“小甜甜”的独特装扮,而更多的是这个传奇女性的爱情故事、豪门恩怨,以及一场赤裸裸的遗产大战。或许正是从这个世纪遗产之争开始,人们对订立遗嘱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
根据《继承法》规定,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需要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往往是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也未必符合去世者生前的意愿,而订立遗嘱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订立人的意愿得以实现。可见,作为遗产规划的一部分,订立遗嘱是家庭理财不可分割的内容。
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的遗嘱形式主要分为三类,即自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想订立有效的遗嘱就必须让遗嘱的形式、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订遗嘱是其真实意思;
其次,立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合法的处分权;
最后,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全文书写内容及姓名、日期;见证遗嘱应当不少于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
订立遗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指导办理,律师会对遗嘱有效所要求的各种法定要件作出事先的提示,最终达到确保遗嘱合法有效的目的。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