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打印并摁手印遗嘱效力的认定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可知,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遗嘱应该怎么写、怎么书写的遗嘱才是真实有效的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谁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
这份代书遗嘱为何不能作为继承依据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必须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需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确认,且遗嘱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伪造遗嘱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于伪造遗嘱,仅仅施以剥夺伪造者继承权的惩罚,而且仅限于情节严重的伪造情形。亦即并未造成特定民事主体生活困难的伪造行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这样的惩处未免太过轻微。被继承人的身后遗产本是各继承人的共有之物,个别继承人通过伪造的方法私自侵吞,严重违反了其所承担的法律与道德义务,应该施加更为严重的惩罚,方能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
论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本文专注于继承法律制度中的遗嘱继承,尤其是目前理论界不太关注的夫妻共同遗嘱,进行初步的分析。第一部分介绍了一个由夫妻共同遗嘱引起的法律案例,从而引出了对这一法律现象的思考;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对待共同遗嘱的态度,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了世界各国对共同遗嘱的立法选择,并探讨其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重点论证本文的观点和相关的法律规制的完善。最后是本文的结论部分。
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生效吗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的,该如何继承《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遗赠抚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抚养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怎样立遗嘱才有效原则上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给予辅导,没有权威机构做好登记,无法证明这份遗嘱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没有胁迫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遗嘱被有效认定的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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