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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专栏简介

法定继承

  • 继承人不同意共有房屋怎么处理
    日期:2022-07-21 点击:117次

    继承人不同意共有房屋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除非有约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在遗产继承案件中,虽然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不是必然平均分,而且还可能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所以,法律上在处理遗产房屋继承时,需要在份额不明的情况下确定遗产房屋的分割方式,在份额不明的前提下,是不可能通过占有份额比例的方式确定分割的方式。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吗
    日期:2022-07-21 点击:131次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吗?这个问题,各个地方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我认为,应当按照继承人的不同身份和范围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允许继承的话,也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比如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因为继承不仅包含着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方式,继承人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家人,不一定都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关于家庭成员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断绝关系还有继承权吗
    日期:2022-07-21 点击:127次

    断绝关系还有继承权吗这里的断绝关系,通常指的是断绝亲属关系,比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等。断绝关系不等于没有继承权,这里的继承权,指的是法定继承权,不包含遗嘱继承权或遗赠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继承权和居住权的关系
    日期:2022-07-21 点击:166次

    继承权和居住权的关系继承权和居住权的关系。这里指的是房屋继承的继承权和居住权之间的关系。房屋继承权,通常指的是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大家都知道,所有权包含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房屋使用权就是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即居住权。居住权是《民法典》新规定的一种权利,可以通过合同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设立居住权,如果房屋的继承人正好是房屋的居住权人,那自然没有任何问题,不用再做讨论。很多情况下,房屋的继承人并不是或者并不都是房屋的居住权人。

  • 隐瞒继承人的法律后果
    日期:2022-07-21 点击:335次

    隐瞒继承人的法律后果隐瞒继承人,指的是遗产继承案件中,隐瞒被继承人还有其他继承人的事实,导致案件的处理遗漏了必要当事人,最终酿成错案,甚至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对于隐瞒继承人的行为人,法院将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产继承案件,调查清楚全体继承人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尤其是涉及被继承人多次再婚的情况、存在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况、存在“过继”和被收养的情况、存在继父母继子女的情况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扩大继承人的范围,现实办案过程中调查取证将面临很大的难度。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和主观上看,继承人越少,现有继承人必然继承得到的越多,这就导致部分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故意隐瞒存在其他继承人的事实。

  • 住房补贴如何继承
    日期:2022-07-21 点击:486次

    住房补贴如何继承住房补贴如果属于被继承人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只有一半的份额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进行继承。如果住房补贴全部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那么该住房补贴全部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进行继承。住房补贴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发放的,甚至当地落实住房补贴政策的时间也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这种情况仍然应当将该住房补贴视为被继承人生前“应当取得”的财产,尽管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尚未发放,但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债权。被继承人去世前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应当简单理解为必须是已经实际占有的财产,只要能够确定该财产属于或应当属于被继承人去世前或者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就可以,至于什么时间发放并不重要。

  •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遗产如何继承
    日期:2022-07-01 点击:95次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遗产如何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同一事件中死亡,通常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事件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情况。只要能够确定具体死亡时间,哪怕前后间隔只有几分几秒,只要有准确的死亡时间,就应当以该死亡时间顺序确定遗产继承人。

  • 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
    日期:2022-06-21 点击:141次

    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简单的说,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同居行为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才能成立事实婚姻。1994年2月1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不管同居多久都不能算作事实婚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所以,如果成立事实婚姻关系的,便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同居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合法婚姻关系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为合法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享有遗产继承权。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一方死亡的,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而言,如另一方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同居关系有继承权吗
    日期:2022-06-21 点击:117次

    同居关系有继承权吗在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同时不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执行。第二,如果是因为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关系为同居关系,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对因为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第三,同居之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 股份如何继承
    日期:2022-06-21 点击:141次

    股份如何继承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个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权继承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或股东会的同意,继承人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司法实践中,关于股份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当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但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等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位除外。第二,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将突破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人数50人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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