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司法协执行通知网上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0-12 【实施日期】2004-10-12
【发布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文号】京建市一[2004]579号
为保证法律文书及时执行,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现将实行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网上录入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4年11月1日起,我市实行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网上录入制度。即市建委、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应将收到的司法部门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录入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以下简称管理网)司法协执管理系统(补录内容表格见附件)。
二、各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在管理网上录入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按工作分工指定经办人将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与网上预售楼盘表的房屋或相关信息建立关联、进行标识。
各有关录入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名单请于10月15日前报市建委市场一处,由市场一处给予登陆密码。
三、为确保预售项目楼盘表的应用,2004年10月15日至2005年1月31日,各有关单位应将2004年11月1日前收到的司法部门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补录。
1、各有关单位管理部门应于2004年11月30日前完成涉及2003年、2004年预售项目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补录工作,并相应完成与管理网上所建立预售项目楼盘表的关联标识工作;2004年12月30日前完成2003年以前的预售项目司法协执通知书补录和标识工作。
2、2005年1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现房销售项目和存量房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补录和关联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可凭登录号和密码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页面左侧“司法协执管理”系统中的“司法协执补录”即可直接进行补录。补录工作量较大的区(县),市场一处可派人协助进行补录工作。
五、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原件仍按现行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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