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订立遗嘱?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不订立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法定继承不能反映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往往也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索。而订立遗嘱确有以下几大优势
1、实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未订立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由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而且子女的配偶也可能因此而受益;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规定,将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这种分配机制难以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订立遗嘱,遗产将按遗嘱继承办理,除法定特殊情形外,遗嘱人可以根据其亲属的家庭条件、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和其个人喜好等主观意愿因素来决定其个人资产由谁继承(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和继承多少,甚至于立遗嘱人可以将订立遗嘱将遗产遗赠给其他关系要好的非继承人或者“希望工程”等慈善组织,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遗产分割纠纷:
未订立遗嘱,也就意味着没有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被继承人在留下遗产的同时也将纠纷隐患留给了继承人。继承人之间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难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遗产分配方案,最终一般都会选择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耗费了时间,增加了费用,并造成了严重的家庭矛盾;订立遗嘱,同时意味着有了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只要遗嘱本身合法有效,遗嘱很容易得到执行,一般不会产生继承纠纷和影响家庭和睦。
3、明确遗产范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财产不但数量增加,种类也日趋繁杂,除传统的存款、房产外,还有股票、公司股权、对外债权等隐形资产。另一方面,由于疾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如未订立遗嘱,其个人财产很难查清和完全由继承人继承;订立遗嘱,并对个人财产进行必要的列举和说明,可以有效预防上述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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