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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专栏简介

继承法规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婚姻、继承、家庭等一审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通知
    日期:2017-12-24 点击:185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婚姻、继承、家庭等一审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通知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娟婷与王万福、陈玉兰继承纠纷一案的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126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娟婷与王万福、陈玉兰继承纠纷一案的函据此,王学、王娟婷与王万福、陈玉兰分家的事实应予认定。现当事人双方讼争之四间水泥平板房,系王学、王娟婷投资所建,应认定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王学死亡后,应依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王学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至于遗产的具体处理,可根据情况合理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杰遗产继承一案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14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杰遗产继承一案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函你院[1992]云高法字第5号关于杨杰遗产继承一案再审情况的请示及补充意见收悉。经研究,我们原则同意你院关于杨兆虎、杨立勤和朱美安为杨杰合法继承人,杨兆龙为继承人以外可分享杨杰遗产的人的意见。具体分割遗产时,请考虑杨杰遗产的历史和现状,依法合情合理地进行处理。同时,应注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以使纠纷妥善解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楚芳、张国芳、张佐尧、张振环继承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15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楚芳、张国芳、张佐尧、张振环继承案如何处理的复函该案长达二十余年未能审结,法院是有一定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精神,沈河区人民法院对在诉讼保全中的不当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适当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289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经研究认为,沈玉根与叔祖母沈戴氏共同生活十多年,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分给沈玉根适当的遗产。根据沈戴氏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等情况,沈玉根可以分享沈戴氏的全部遗产,包括对已出典房屋的回赎权。至于是否允许回赎,应依照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家正、蒋淑芳与徐文英等人析产继承案的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108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家正、蒋淑芳与徐文英等人析产继承案的函原属于蒋松琴的婚前个人房产应视为他与徐文英的夫妻共同财产。蒋松琴去世后,应按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把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来的属于蒋松琴的那部分作为蒋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各自继承的具体数额,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秀蓉诉彭润明、邱家乐、朱翠莲继承清偿债务纠纷一案的批复
    日期:2017-12-24 点击:140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秀蓉诉彭润明、邱家乐、朱翠莲继承清偿债务纠纷一案的批复彭、邱夫妇亦在与该罪犯搏斗中被杀身亡。从本案事实看,蒋秀蓉并非因保护雇主一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其他利益而被杀伤,故要求从雇主的遗产中补偿其医疗费、生活费等,于法无据。但鉴于蒋秀蓉是在受雇期间受害的具体情况,可尽量对被告多做说服工作,争取其自愿从遗产中给予蒋秀蓉适当照顾。如调解不成,即判决驳回蒋秀蓉的诉讼请求。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王敬民诉胡宁声房屋继承案的复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93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王敬民诉胡宁声房屋继承案的复函你院《关于复查王敬民诉胡宁声房屋继承案请示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胡国珍1951年1月死亡后其所遗景德镇市原中山路522号房屋,早已于同年经民政部门调解,达成了由胡济清和倪锦芳各继承一半的协议,当时倪锦芳作为继承人和王敬民的监护人有权行使此项权利。1953年据此协议,由政府发证、确权。这些早已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不应当再予推翻。因此本案再作继承案件处理不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世界、孙世明与孙洪武等人房屋继承申诉案的复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94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世界、孙世明与孙洪武等人房屋继承申诉案的复函该房产应视为孙履忠、孙履坦之父遗产,按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处理为宜。具体如何分割,请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汤真发诉刘天权继承一案的复函
    日期:2017-12-24 点击:93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汤真发诉刘天权继承一案的复函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亦不能因继父母离婚而自然解除。鉴于该案情况较为特殊,汤真发与刘福成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认定,该遗产如何具体处理,请你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法律酌定。关于逮捕汤真发等问题,因涉及刑事,务请你院慎重从事,以防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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