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 房产法规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5-02-01 来源: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74次 [字体: ] 背景色:        

财 政 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8]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住房△ 税务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办公厅

2008年10月22日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