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房产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关于房产方面,大家可能都会有些困惑,房产继承人的法定顺序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国现行的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还有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对房产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并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时候,一般都应该是均等的,对于有特殊困难或者是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在房产继承方面还应注意,在收养的关系中,收养他人来作为养孙子女的,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22条规定,可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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