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中的辈数限制问题
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是,可以代位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是否受辈数限制?《民法典》第1128条第1款在规定代位继承时并没有予以明确。虽然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发生较少,但在特殊情形也有可能发生,例如,在地震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都死亡,其曾孙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对此,《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这一规定符合代位继承制度的立法目的,值得肯定。
不过,《民法典》第1128条第2款新增了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兄弟姐妹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并不清晰,亟待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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