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所讯(通讯员 杨昔宁)2016年12月17日上午,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省首家、全国第四家市级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包括15家单位会员及35名个人会员。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单位会员当选首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盈科厦门管委会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陈福阵律师、风险控制部主管李玉林律师荣任个人会员。
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入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从事企业清算、破产管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机构,以及相关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个人自愿组成。破产管理人承担企业破产中的管理和事务性工作,建立一支职业水平高、业务知识好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对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意义重大。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厦门市破产管理行业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对化解企业破产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编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批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名册,已在陈福阵律师带领下组建了破产管理专业团队,完成了厦门市中级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案件,对于处置企业破产、清算、改制有着丰富的经验。
协会成立仪式上,首创制定的《厦门市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也正式发布,它为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各项工作提供了详尽、可行的操作指南。盈科厦门破产管理专业团队今后的业务中,对破产管理案件的工作流程及实务要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将在帮助企业危机应对、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提供勤勉尽职的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保障债权依法公平清偿、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拯救围困企业。